- Aug 19 Mon 2019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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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和鏡文學
- Oct 31 Thu 201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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凪的新生活:又一個不能愛人的男人
不知道為什麼〈不能愛人的男人〉這篇點閱率突然暴增?(也只是300多人而已XD)
重看了這篇文章,意外的發現和我最近剛看完的日劇《凪的新生活》裡面的某個角色有極為相似之處。
《凪的新生活》描述一個28歲的OL無論在職場上或是談戀愛上都善於「読空気」(察言觀色),她認為這是社會生存的正道,這樣會讓大家都喜歡她,沒想到某次發現周遭以為友好的人都在私下說她壞話的狀況下,突然就過度換氣無法呼吸而昏倒了。
決定拋下原有的生活(工作、男友),到遠離都市的地方重新開始生活的小凪,就在一幢老舊待拆公寓中和鄰居們發展出了真摯的友情。其中住在凪隔壁103室的刺青男是在俱樂部擔任DJ的安良城權(阿權),吸引小凪跟他搭話的企機就是爬滿陽台圍欄的那一叢苦瓜。
阿權是小凪生命中根本不可能搭話的類型,看起來會捲入可怕的事件裡,所以小凪總是跟他保持距離,但是阿權這人天生沒有距離感,總是單純的表達了自己的喜歡,常常稱讚別人「有趣」、「可愛」,聽得別人心花怒放。於是沒有主見心意不堅的小凪隔壁住了這麼個嘴甜的男人,一旦跨越那條線,就忍不住放飛青春的沉淪了。
- Oct 31 Thu 201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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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頻小小說:朋友們都結婚去了
她把「晚上包場,不營業」的紙牌貼在門上,回望了一眼即將變暗的天空,淡淡的殘陽還留在對面公寓的頂樓上。
不自覺嘆息,不是因為接下來要忙碌的宴會,有時候她也不知道自己突然而來的感嘆是為了什麼。
整理好桌面,將原本分散的桌子併成一張長桌,鋪上桌巾,擺上乾燥花裝飾,這跟婚姻的概念不是很像嗎,將不一樣的人生湊在一起,變成一家人的意義。
兩個拿著紙箱的年輕人推門進入,他們是這間店的常客,最近才公證,想要辦一場溫馨的派對和親友分享結婚的喜悅。
她隔著櫃檯看他們把彩色的霓虹燈管放在貼滿電影海報的牆上,他們掠過的地方,不想破壞的原本,就像是映照她內心熄燈許久,已經暗下來的一塊秘密,又再度被喚醒。
- Aug 20 Tue 2019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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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頻小小說:夜空中最亮的星
睜開眼睛,房間中的闃黑平靜,讓他差一點忘記夢中的混亂。那一場混亂,是被追逐著,他們幾乎要潰散在被驅逐的情境裡,他感到害怕、無助,彷彿自己真的會被抓到,像小時候玩躲避球一樣,害怕那顆球朝自己衝撞過來的神情,那個丟球的人臉上猙獰的表情,像是他犯了什麼滔天大罪一樣要置他於死地。
可是這不是場遊戲,但人想要求勝的心,看起來一樣讓人不寒而慄。他從來不是那個最勇敢的人,但他有股氣悶在胸口,他想就這樣隱忍,卻又不甘心讓別人決定了自己。
混亂中,他遇上了阿川,像河一樣的男人,接納了他這個飄移不定的雨滴。行動前阿川總會擬好戰略,當你迷失了行動的原因,他也會不厭其煩的一講再講。
「我們的敵人不是個人,而是那錯誤的規則。」
他經常這樣號召,當那先行者,循序漸進,一點一點試探,最後展開行動。
- Jan 14 Mon 201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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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柔
- Jan 12 Sat 2019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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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時機
上星期去參加一個不算熟的朋友婚禮,想起半年前她和男友交往才兩個月,當時男方就以結婚為前提逼她要趕快看日子,當時她尚未想到如此長遠的事,只想沉浸在戀愛的喜悅中。已逢適婚年齡的對象,因為想趕快成家,也擔心不再年輕的雙方,生子的部分會比較困難,於是想盡早訂下。
當時我和另一個朋友都給了她建議,男生婚前追的勤,婚後就是另個樣子,勸她不要太早下決定。但是男方給了最後通牒,如果不結就分手,猶豫的女方也在家長的勸說下,獨自苦惱著。
還是披上婚紗當了美麗的新娘,看到新郎在台上的古意樣子,覺得或許這段婚姻並不像我們擔心的那樣,只是內心還有隱憂,要是孩子沒有這麼順利生出來,那會不會有什麼變化?
交往的長度,理解一個人多少,是不是結婚前應該考慮的部分?但從前人很多都是相親結婚,也沒試婚過,沒一起生活過,就這樣一晃眼五十年,現代人是不是想太多了?
- Jan 11 Fri 2019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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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號讀者
可以不被發現多久而不感到沮喪?
「寫」這件事情之於我,是一個可以不做,可是做了我會更認識自己的事情。是要讓自己變得清晰,所以才寫。
不是那種過目不忘的寫作者,很多細節,可能轉身就離開大腦飛了出去。別人說過好笑的話,總也無法重述一遍,有遺忘特質的人,就像一直在流失經驗值的勇者,只能一邊打怪,一邊將自己保存在一個不再失去的狀態。
是失憶嗎?又比較像是大腦拒絕記得。
因為不想記住傷心的事,不想記住複雜的事,於是拋掉那些的過程,就像用了一個太大的篩子,將好的壞的全部一起篩掉了。
- Jan 10 Thu 2019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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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牌殺了誰?《意外》

你看過《衝擊教育》(crash)嗎?當年在李安導演以《斷臂山》得到奧斯卡最佳導演的那年,《衝擊教育》卻打敗了《斷臂山》獲得當年的奧斯卡最佳電影獎。當時的我沉浸在希斯萊傑和傑克想愛又無法銘說的那種深沉哀怨中,加上對出身台灣的李安導演的移情作用,憤慨的想怎麼可能最佳影片不是《斷臂山》?
後來有機會看了《衝擊教育》真的是整個人都被crash到了。這部講性別、講族群、講人性、講當今美國在911恐怖攻擊後各族群間高張的緊張壓力,互不信任,對於跟自己面孔膚色不一樣的人,充滿了不安與猜忌,劇情的起承轉合,還有最後爆發性的張力,都深深讓我感到震撼。
前一陣子上映的《意外》(Three Billboards Outside Ebbing, Missouri),一直有很多人推薦,香港翻譯是《廣告牌殺人事件》其實看起來更加貼切。廣告牌佇立在沒有人經過的小鎮偏僻道路上,指名小鎮裡的警長應該為某一件遲遲破不了案的兇殺事件負責。這是被害者的母親對於小鎮警察的消極做出的反擊,沒想到卻引發一連串的喧然大波。
劇中的警長並非沒有作為,也是人人稱讚的好警察,何況他還癌症末期,這種值得受人同情的處境,相比另外一名媽寶警察總是種族歧視找黑人出氣,是非常高尚的,這位母親也沒有針對性,他說因為他是最高的代表,所以才找他負責。
事件裡的每個人似乎都有值得同情的部分,喪失女兒的母親,來日不多的警長,虛度人生的警員,他們因為這個事件產生了密切的聯繫。甚至是離婚的前夫,有錢就賺的廣告商,母親的兒子和友人大家都被捲入了事件裡,本來得過且過的小鎮居民,也因為新聞的採訪躁動了起來。因為不願忍氣吞聲,因為想找尋真相找出真兇,堅強的人必須更堅強,軟弱的人也必須長大,需要在乎的人情世故有許多,但就是必須去做,身為一個母親捍衛真相,說是與女兒爭吵後的贖罪也可以,但她就是要為她做最後一件事,才算盡責,也才能放過自己。
- Jan 09 Wed 201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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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
不論一個地方住過多久,遠離以後,再次回來都像是最熟悉的觀光客。用過去式,說著曾經在那裡發生的事情,「以前」、「以前」,都在提醒自己已經不是活在過去的人了。
以前我和他走過這條馬路,和他在車站搭火車,和他一起並肩過馬路。一起去過的餐廳倒了,少了一個以前的景點。一起去過的餐廳還在,少了一個以前去過的人。
很多事情,雖然是過去發生的,卻一直被記得。我以前好喜歡他,有時是這樣說的,他們便不會發現,原來這種心情還是現在式,我還在喜歡著他。
別人知道了會說很傻,他都離開這麼久了,你幹嘛還耽溺。為了避免質疑,用過去式把現在式包裝起來,彷彿這樣才算是成熟,才算是人生前進。
可是過去和現在的心意都沒變,面對未來也是同樣的型態,不就是永遠了嗎?傻子就是擁有很多永遠的人,把平凡的事物看成永遠,永遠不傻,傻子其實並不傻,只是相信。
- Jan 08 Tue 2019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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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
青春派作家林達陽曾提起某次友人問高雄最好玩的景點是那裡,他開玩笑說是「雄女」。每個人都用自己的記憶,去定位一個地方的價值,不難理解雄中的學生會說出是雄女,讓人會心一笑,儘管那是一般人無法共鳴的,但也是他的首選,他記憶最深刻之處。
有些人畢業後還會經常回母校吃附近的餐點,熟悉的味道彷彿可以勾起許多在校回憶。每個學校的學生都有共同的景點,一說出口就可以證明是自己人無誤,像是一個暗號,一個符碼,只在共同經歷過的人心中留下印象。人不親土親也是這種概念,《金髮尤物2》裡面,當女主角面對難纏的國會議員想要爭取支持,怎麼說破嘴對方都很討厭她,直到一次守株待兔的美容院相遇,看見對方的那枚戒指,馬上跳起了姐妹會之舞,就算相差的屆數如此多,但是做過同樣事情的共感,馬上就讓兩人拉近距離。
和大學同學回學校,總也懷念校門口那間餃子專賣店,吃了多少山珍海味,也比不上這碗平價的蛋花湯餃,從大一吃到大四,永遠座無虛席,周邊的店家都換過多少間了,只有這家老店屹立不搖。
學校大門口是牛肉麵的一級戰區,大一的時候有小菜吃到飽的如意,店內的醃大頭菜總是被夾了滿滿一大碟,後來如意倒了,只留下免費加麵的聞香,後來又開了一間清一色,我對於牛肉麵並沒有特別研究,但那些麵店裡有我和大學同學一起吃飯的神奇回憶,第一次發現每個人的食量就在這些平價的店裡,有人一碗牛肉湯麵加了三次的麵,有人吃麵可以加半罐榨菜,每個人的食慾不同,脾性也不同。有人小菜吃完了再加,有人一次一大盤,有人會給店家留點餘地,有人就是來撈本。
以前流行的上閤屋,第一次和班上的開心果去吃,他翹著屁股一邊將所有的雞屁股都夾到自己的盤子上,滿滿的應該有三十幾顆,他說他最愛吃雞屁股了,結果要結帳離開時,只看到他每個人的碗裡都分幾顆他吃不完的雞屁股,怕浪費被追加費用。還有當時的班代,明明就不能喝酒,結果好友相聚下,喝太多紅酒,在宿舍起了一星期的酒疹,都無法上課。
- Jan 07 Mon 2019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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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青
有時候會想,「文青」到底是甚麼概念呢?
看藝術電影、假日逛市集、買手作小物、參觀美術館、流連獨立書店、泡咖啡廳,同溫層都是愛台灣的設計師,自己偶爾寫寫詩,喜歡日系的簡約,常光顧小農餐廳,會參加獨立樂團的音樂會,最愛自助旅行,玩底片相機,穿著復古,討厭普羅大眾的流行。
前一陣子去參加了一個插畫家的展覽,開幕茶會,插畫家說,對不起我不夠好,常常會有那種時候,就像此刻我們聚在一起吃精美的點心,談論藝術,而外面有些人正在辛苦的加班,甚至沒時間吃晚飯,每到這個時候,插畫家就會覺得自己力有未逮,好像做這些附庸風雅的事情,是愧對了社會。
我也常陷入這樣的自我懷疑,當我在看那些幾千公里以外的導演刻劃人性,講述親情,是否忘了回望自己身邊正在發生的一切,文藝是一種入世,還是一種遁世?看過那些刻畫,我究竟是更懂人了,還是更遠離人了?
參加演唱會有時候會讓我活過來,因為那是一般人在做,不分文青,還是大盜。有則新聞說,搶匪搶了銀行還有餘裕去看五月天的演唱會,搶匪原來也喜歡五月天,搶匪也是一般人,其實人跟人之間,真的沒有這麼大的相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