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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一個地方住過多久,遠離以後,再次回來都像是最熟悉的觀光客。用過去式,說著曾經在那裡發生的事情,「以前」、「以前」,都在提醒自己已經不是活在過去的人了。

以前我和他走過這條馬路,和他在車站搭火車,和他一起並肩過馬路。一起去過的餐廳倒了,少了一個以前的景點。一起去過的餐廳還在,少了一個以前去過的人。

很多事情,雖然是過去發生的,卻一直被記得。我以前好喜歡他,有時是這樣說的,他們便不會發現,原來這種心情還是現在式,我還在喜歡著他。

別人知道了會說很傻,他都離開這麼久了,你幹嘛還耽溺。為了避免質疑,用過去式把現在式包裝起來,彷彿這樣才算是成熟,才算是人生前進。

可是過去和現在的心意都沒變,面對未來也是同樣的型態,不就是永遠了嗎?傻子就是擁有很多永遠的人,把平凡的事物看成永遠,永遠不傻,傻子其實並不傻,只是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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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輕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