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更

  

換個日子過,會是怎樣的生活,我們永遠都不會知道。總在想著,如果當初那樣就好了,但一切真的會這樣如己所願的美好嗎?當初下的決定不是為了最好的結果嗎?或許根本沒有什麼最好的選擇,全部的答案都只是「藍,或另一種藍」而已。

故事的女主角蒼子,徘徊在兩個男人之間,一個是工作穩定社會地位較高的佐佐木,一個是溫柔體貼的廚師河見,當年她的選擇是佐佐木,卻因為婚姻的不順遂,導致自己成為一個奢華度日的怨婦,對丈夫的外遇不滿,彼此相敬如冰,她自己也有一個外遇的對象,卻還是覺得不快樂。某天當她在九州遇見了舊情人河見,並發現河見的妻子竟長得和她一模一樣時,她有了奇妙的念頭,何不找回自己要的另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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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節剛過,新聞的版面還被眾人的玩笑話擠滿。惡作劇是要讓這個過於沉悶的世界有個盡情歡笑的時候,所有的話,在這個時候都可以理所當然的表達,而不會被認真對待。

想想,她總在該認真的時候放鬆,在該一笑置之的時候又過於認真的要求正解。玩笑就只是玩笑,沒什麼正解,或許說唯一的正解就是她被騙了。

大部份的人都不想用負面詞當問題的解答,遇到不想吃的東西,會說自己已經吃飽了,不會直接說討厭;收到一個不喜歡的禮物,也會假笑說好喜歡,當對方詢問為何沒在使用時,就會說自己捨不得用,而不是說那種品味根本不是我的style。所以當一段感情走到盡頭,明明因為沒有感覺了,也不敢說不愛了,會找很多彼此不適合的藉口搪塞,卻欲蓋彌彰,好像錯過彼此是明智的選擇,把當初的緣份都貶得過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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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以為自己不會有這一刻,當她在小房間裡讓別人為她換上金色明豔的禮服,裡面的襯裙是她幻想中十八世紀歐洲女生穿的那樣,蓬成一個大圓圈,自己也像是電影裡的女主角一樣。

這幕完全屬於她的劇情,頭上插上金亮的髮飾,灑上金粉,睫毛刷捲,眼影腮紅誇張的喜氣一項都不缺,只在今天她才讓自己放縱,跟每個夢想這天到來的女生一樣,當個驕傲的芭比娃娃。

她的他就等在門外,黑色的西裝別上紅色的花,脖上的金鍊和她的配成對,頭髮微微抓起看來更有精神,有點焦慮的在等待,更多的卻是興奮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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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C,日中當中,剛鋪的柏油路蒸騰出熱氣襲面而來,不迴避那膩油的的味道,自我苦行般,他拿著牌子站在街頭。剛耙起的舊路面是他,飛沙走石心裡忐忑毫不平整,人都想要避而遠之,快速通過。坑疤的路面也有重生的機會,他的錯誤怎麼便會無可挽回?所以他才在等,所有過份的驕矜和偶發的消沉意志都能散去,換一條嶄新的路讓她願意再次直達他的生命。

牌子上寫著「請原諒我」的字體,站在無人靠近的街角,他要收集一百張敬禮道歉的陌生臉孔,用靴貓的水汪大眼,用眾人的力量幫他集氣,好換得她再次的回眸一笑。

「你的願有多大,你的力就有多大」他一直對這句話深信不疑,念力真的可以改變結果,他的誠意就是收集最多的念力,讓她打噴嚏時也會想到他,讓她看到百人微笑照片時真能再次對他展露笑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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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迪艾倫的作品真的只能讓我用amazing來形容,總是這樣看似出其不意,卻又一如既往的正中紅心。對這種具有幽默風格的創作者,我總是難以招架的在看其作品後想要拍手叫好,拍喜劇很難,拍言之有物的諷刺喜劇更難,但他真的做到了,這部翻譯為《紐約遇到愛》的電影讓我不停驚嘆他的解嘲功力,同時又得到了「怎樣都行」的真義。

是無意間轉到電影臺,看到一個碎碎唸的老頭在說自己有多憤世嫉俗,我才停下亂轉的搖控器,看他能說出什麼故事,生出什麼花。對著鏡頭說話的老頭墨里斯可謂是伍迪艾倫自我投射的角色,墨里斯覺得自己是天才,社會上的人多是白癡,他得理不饒人,就連對稚嫩的孩童也是一樣不改其孤僻怪異的嘲諷。這樣的墨里斯自殺過一次,並跟前妻離婚,他對世界有太多的不滿,覺得笨蛋太多,是眾人皆睡我獨醒般的自命不凡。有一日他在住家樓下遇到了流浪的女孩美樂蒂,原先是把她當作詐騙集團,後來禁不住她的苦苦哀求而收留了她,美樂蒂逃離宗教狂熱的父母來到紐約想要成就自己的事業,她有著選美出身的好臉蛋和身材,但這些優點都被墨里斯認為是無一技之長的她很容易淪為歡場妓女的可能,勸她回去找媽媽,不要妄想在紐約出人頭地。糟老頭墨里斯和美樂蒂由於朝夕相處,而互有了感情,還因此結婚成為旁人眼中怪異的老少配。美樂蒂的天真浪漫和墨里斯的悲憤務實似乎一點都不相配,但他們卻找到了相處的方法,並且快樂的生活在一起,這對不相信婚姻的墨里斯來說是很大的鼓舞,的確,在他凡事拒絕又不認同的人生觀中,美樂蒂的出現的確帶給他生命的意義,他是快樂的,所以年齡的差距又怎樣,一切「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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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愛為名的河畔,她寥寥的走著,迎面走來有大力甩動牽手的情侶、有三五成群歡快談笑的觀光客,路過排隊搭愛之船的一家人,還有坐在河堤邊木椅上談天的朋友群。溜著狗的老夫老妻,來電影圖書館看藝術片的知性男女,擺著小攤賣著手工製品的假日市集,她將一切看進眼裡,耳朵也聽著顧客的殺價聲、夫妻閒聊家事的話題、街頭藝人的歌唱聲、粵語口音的腳踏車騎士快樂的耳語。

她也想像那些人一樣快樂,就算是快吵起來的激辯聲,她都覺得聽起來很快樂。

總是來到這裡,她莫名想打通電話給他,就算他可能在上班沒接到,她也想讓他知道,她正在想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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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窗外淺陽緩露柔色灑在扶疏的枝葉上,在疲憊時總引我抬頭凝望,想起電影《生命之詩》的婆婆,專注的盯看樹梢的變化。創作的本質就是這樣,多觀察,便不會錯失任何可能。

我第一次創作的文類是詩,覺得可供人長久咀嚼而餘味未退的也只是詩。可以背詩,因為淺淺的,把所有精華都融在小小的行句間,可以很多,可以變形,可以停滯發喘,有時又快意向前一個頓點都沒有,最堪玩味的是那些恰到好處的比擬,令人會心一笑,就是這樣的感覺啊!卻怨自己怎麼會沒有這樣聯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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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週日午後,陽光懶懶的不露臉,好在雲還不夠陰鬱,她在不上不下的天氣之中,平緩自己的情緒。等在一家餐廳門口,還沒見任何人過來,會不會已經有人在店裡等了?
想起他總是習慣性早到,在每次的集會中,他們還沒一起出席時,他都會等在那裡。
他已經沒有理由等她了,那麼久的回憶,在那樣不歡而散後,他們都沒有理由等彼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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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填單位時,他故意慢條斯理的假裝被別人從熱門的攤位擠出來,悻悻然一臉不甘願的去冷門的攤位將資料遞出,其實內心竊喜不已,他早就想要放逐自己,離開需要武裝的大城市,到步調悠閒的小城鎮找回自己的靈魂。

他知道自己與眾不同,無法跟上城市疾走的旋律,擁擠的車廂人潮,人群摩肩接踵,密不透風的城市氛圍,他想要放慢腳步,卻常被身後的路人擠上火線。喀喀碰碰,常常在街頭遭人白眼,只因他茫然無措,突然想要改變目的地便隨性的轉身走,讓一直線前進的人撞個滿懷。連連道歉的節奏,他被不停翻轉,不懂應該要停下腳步好好看看自己,還是要跟隨別人一刻都不能耽誤的向前行。

這個小鎮他曾來過,畢業旅行的人潮,想到夏天想到海邊就會想到這裡,他也曾跟個觀光客一樣穿著夾腳拖花短褲亂吼亂叫的奔入海中,眼睛大吃比基尼女郎的冰淇淋,曬紅了身體回家。然而那層皮褪去後,他還是他自己,回到忙碌的課堂,埋頭和伙伴一起為了升學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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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冷忽熱的季節,她坐上車,期待兩個小時過後便可回到溫暖的家鄉。

呆望著窗外閃爍的燈光,美麗的夜景在城市與城市間游走,玻璃窗掩映著側邊乘客臉上因面前螢幕而不斷閃動的臉龐。數過一個一個休息站,她總會興奮的坐直身體,再萎縮下去,為自己的犯傻而小小尷尬。

不知何時開始,她會在司機廣播要到站的時候開始整理自己的服裝儀容,拿起梳子梳一遍頭髮便不再躺下去弄亂,挺起身車子等待車子下交流道的時刻同時拉拉自己的衣服,補一下蜜粉和唇蜜,順便再看臉上有沒有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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